在餐馆与咖啡馆这件事上,还是非常仰慕大城市。三番的早晨,坐在阳光通透的小桌边,漂亮的拿铁,香喷喷的三明治,一口咬下去层层叠叠的花样;邻桌一只乖巧大狗,尾巴不时甩到我的脚背上;嗡嗡的交谈声不绝于耳,所有人都微笑着打招呼,但没有人真在乎你:都市人特有的漫不经心,令人轻松。
一出门,嘈杂的街道携混合着不同臭味的空气扑面而来。似乎除了东京奇迹般地保持着体面的干净,所有大都市都是这番景象。都市是人类文明的凝聚,炫耀着辉煌,散发着恶臭。对于不在其中的人,它们是一个象征,包含着“所有的可能性”:就像未来于人生的意义。然而很多时候,千辛万苦到达后却发现扑了个空,才明白未来的意义在于尚未到达。对于曾经抵达又离开的人,它们是一个个车站,从起点变成绳结。夹在堵得横七竖八的车流中,步行应当更快,却无意下车融入这片繁华幻境——大概出于乡下居民的恶习。
说是乡下并不准确,实是郊区:美国中年人乏味的标准设置。对于从前只识城市的人来说,已然是一片乡土风貌。稀少的车,更少的人,缺席的噪音。夏日虫鸣,秋天叶落,冬季雨滴,春归鸟啼,还有不知谁家风铃,却格外清晰。从窗上山与湖的变化,渐渐知道了植物与动物的韵律:一日一旬,生命的暗涌与流动。森林却是凝固的——西北部多松林,四时长青,只有光影浮掠。带小狗散步,忽然下起雨时,快步走入林子,树冠为伞,不怕雨,不怕风。
小狗是我喜欢这里多过城市的重要原因:泥土比水泥地更适合打滚与奔跑。小狗需要自己的地盘。每个晴天,它都会把院子仔仔细细巡视一遍,风中摇动的草、草上滚动的露珠、露珠上晃动的亮光,都能为它带来无穷的乐趣。一旦发现任何入侵者——大摇大摆的乌鸦、扇着薄翼的蜂鸟或竖着长耳的小兔,它就以闪电的速度追赶出去,然后骄傲而快乐地扬起小脑袋。这团12磅的小毛球以这样的方式守护着我们的家。它不知道这片土地也属于其它动物。野生动物们与人相处大抵和谐,虽不乏浣熊偷食、小鹿糟蹋菜地的案件。人们理直气壮抱怨时,忘了终究是人先占去了它们的土地;如果没有人类,这片湖边山林里大概仍有熊出没。所幸林子留有大半,为小型动物与亲近土地的人保留了生存空间。
美国人爱狗,或许因为性格有几分相似:热情、勤奋、偶尔鲁莽,对土地有着与生俱来的眷恋。周末永远在敲打修整院子,乐此不疲。大概这是生活中少数常人能掌控的东西(难度低于孩子与猫),精确至草坪上自动喷头的水量。一个漂亮的花园或一片丰盛的菜地是优秀郊区住户的标志。从五月到十月,总有邻居送来刚剪下的花枝与刚收获的水果,带着露珠与泥土。尝过最甜的小西红柿出自对面老夫妇整齐有序的大菜园;最香的草莓则全靠自身的生命力顽强生长在我们杂草丛生的小菜地。随着人口增长、土地紧缺,加上移民带来的理念变迁,许多新建房屋不再有院子,老房子的土地也被分割,变成更多房子。不知我们是否在见证这里城市化的端倪,这片自然又能存活多久。
有人掺杂的自然本不纯粹。尽管远离了人潮,郊区居民离不开邻居的视线;且由于一条街上只有这么几户,每户都像树一般扎根于此,无法如公寓住户那样相互敷衍,闭门不见。偶尔的寒暄,每年两次的聚会,是做一位“友邻”的条件。半生不熟的小圈子社交对于孤僻的人来说无疑是负担,好在出于西方文化中对他人的尊重与克制,邻居们始终有种分寸感,至少不会追问你何时生孩子。当然聊天也不深入,无非是日常琐事、天气、工作、旅行、几只狗、以及橄榄球。喝尽兴了大家在壁炉前跳起舞,白发的老头老太太,发福的中年夫妇,都轻盈起来;我们坐在一旁不用再与人说话,也就一身轻了。
比起田园生活,或者说比起土地与自己,这里其实更依赖他人与商业。城市在二十分钟车程之外,光鲜的高楼与品牌,随时准备着填满被禁锢的消费欲。更近的小型商业区满足着朴素的生活需求:超市、快餐、pharmacy、加油站,无论哪片地区都立着几块孪生招牌。老电影院还在使用活字印刷式广告牌,工作人员用长杆挑起一个一个字母,拼出新上映电影的名字。Lévi-Strauss说岁月于欧洲城市是种提升,给美国城市带来的却只有衰败,郊区更甚。毫无特色的平房建筑,在老旧之后各显各的破败,倒是让人记得住了。美国人对时间怀有的敌意似乎多于敬意,just don’t (want to) age well. 他们脑中总翻腾着随时推倒重建的勇气。无论如何,这些小型商业为郊区与乡下之间划出一道细线。在忘买东西或不想做饭时,仍有快递与外卖能够倚赖(尽管选择有限,且不如自己下厨好吃)。这是对四体不勤的拯救与纵容。在花了很多个小时修剪玫瑰与藤条、除杂草,指甲发黑、满身带刺之后,带着不甘心,把打理院子的任务交给了别人:还是未失去城市人的笨拙与懒惰。
不过仍收获了一种回归感。在稀疏的人群中,他人与外物因距离感而变小,曾被缩减的自我突出起来。曾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人,却始终无法完全融入任一种文化或一个群体,在我的个例中不能归咎于身份,而是嵌在天性之中。唯一的逃避方法,是把conformity关到领土之外。虽偶有焦虑和尴尬,但终是抛开了”artifices de la civilisation”, 以固有的缺陷与天赋,自在地变身隐形人。这种生活大概与婚姻类似,不适合野心与贪心的人——这两个词不尽是贬义,它们是摆脱平庸的必备品质。安心陷在其中的人,多少有些丧失斗志,从想成为“一个更好的人”,堕落成了“一个幸福的人”。
躲在二十多岁与四十多岁之间的真空中,或许因为逃避了许多责任,并非耶茨笔下平静的绝望,而是含有负罪感的幸福:太害怕失去,不敢声张。像私奔的恋人,除了彼此一无所有,却因此而快乐;在蓝色上空飞翔,无法落地,也不去想,有时就能忘了这件事。
